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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成明医药包装公司遭恶势力恶意侵占 监管部门集体失声

2019年8月底,媒体以《山东菏泽:黑恶势力侵占企业资产 挑战法治社会》揭露了山东菏泽樊建设、刘彪、范建金、晁阳等一伙人以签订虚假的股权转让合同、以黑恶势力强占菏泽成明医药包装有限公司资产达上千万元,并强令车间停产、非法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等违法手段,致使该企业面临银行利息停缴,导致投资方濒临破产,走投无路的状况。而使用卑劣手段占有该企业的樊建设更是公开扬言就是通过拖延使银行起诉拍卖使企业破产、他再通过其它手段低价购买公司土地厂房使其不法侵占合法化。该事件已引起专家、学者、媒体和民营企业家的广泛关注。新闻刊出后,广大读者也纷纷留言,建言献策,从内心深处表达了对实体民营企业家的同情和支持,对樊建设等人表达了鄙视和痛恨之情。

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曾指出,中国民营经济呈现出"五六七八九"的典型特征:缴纳50%以上的税收,创造60%以上的GDP,贡献70%以上的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提供80%以上的就业岗位,拥有90%以上的企业数量。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在稳定增长、增加就业、推动创新、出口创汇、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樊建设为山东健民药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其同伙刘彪、范建金、晁阳为其诈骗犯罪组织的骨干,同时也在山东健民药业有限公司担任职务。樊建设假借能帮助李艳清、吴连江度过难关之名,前期欺骗说以1600万元购买李艳清、吴连江企业的股权,与其共同经营,解决当事人企业目前的困境,后期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后,就一分也不支付给受骗人,其诈骗1600万元的行为已经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且情节特别恶劣,而且樊、刘、范、晁四人分工明确,组织结构严密,已经形成了稳定的犯罪团伙,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诈骗当事人得手后,分别在山东菏泽成明医药包装有限公司任职,均获得了巨大的非法利益。

在国家各部门相继出台保护民营企业家的相关政策,各地方狠抓落实,成效显著。值此外部形势一片大好之际,身处事件中心和舆论中心的山东菏泽市高新区等相关监管部门却如同事不关己一般,表现得无动于衷,着实令人不解其详。笔者在此特提四问,与有关部门商榷:

一问:在樊建设需要付的股权转让金和剩余流动资金要等下星期一才能转账,刘彪、晁阳等人找到成明医药包装有限公司投资人吴连江要求交接财务,股权转让金一分没付给吴连江等投资人,吴连江要求解除合同有什么错?这种事情政府及公安部门应不应该管?为何在樊建设屡屡违法、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当事人多次报警,公安机关未能及时介入调查取证处理?

――为何没有对樊建设等人进行追究而是放任不管,究竟其背后是否有保护伞?如果有,究竟有多大,有多强?

各级政府、各部门纷纷出台保护民营企业家政策,加大民企保护力度,致使大量民企案件先后得已重审、平反和恢复。可以说从上到下都在为民营企业保护发声、助力并推动落实。

――为什么这么多的政策阳光却从未照耀到民营企业家李艳清、吴连江的身上?

二问:新的营业执照打印出来后,樊建设就翻脸了,让同伙刘彪、晁阳纠结20多人来到菏泽成明医药包装有限公司,控制门卫和财务,损毁厂区监控,驱赶办公室人员,强令车间停产,期间当事人报警求助,但是公安却以存在民事纠纷为由不管,吴连江已向有关部门实名连续举报一年多报警投诉及找高新区领导协调企业,为何一直石沉大海,而作恶者樊建设等人却逍遥法外?

三问:强占企业后把办公室改造成腐蚀拉拢领导干部的逍遥宫难道没有人知道吗?把印刷包装企业车间改造成游泳池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有规划许可吗?又是哪位领导给办的许可?

四问:樊建设用虚假报表做一个审计陈述贬低企业实际价值做为占有企业的依据有关领导看不出来吗?如果企业没有实际价值樊建设还强占企业不解除合同他自愿背负债务难道樊建设傻吗?

依笔者看,樊建设等敢这样"无法无天乱作为",其根源在监管部门"不作为",对实施违法的人毫无原则的纵容。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对待违法违规问题"睁眼瞎"。其行为已然触及公平公正的底线,与"全面依法治国"背道而驰。为何出现"不作为",笔者认为,追究机制的缺位,是主要原因。针对相关人员敷衍塞责,应立即启动问责,否则"养痈成患",后果堪忧。

菏泽本是一个很好的发展热土,省政府一直在大力支持菏泽的经济发展。成明医药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是菏泽市高新区招商引资项目注册资金2000万元,是由李艳清投资1900万元和吴连江投资100万元成立的企业。在二期项目上马过程中公司因为给山东健民药业有限公司担保问题(菏泽成明医药包装有限公司给山东健民药业有限公司担保贷款5939万元)部分担保贷款被连带起诉,造成二期合作方放弃投资,导致资金短缺造成二期工程闲置。2017年9月在高新区与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促成下,李艳清、吴连江才与樊建设进行接触以期想进行资产重组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樊自称自己原来是菏泽市公安局干警在公安局获得不公正待遇被迫下海经商,在菏泽市与政府领导及公安局都很熟悉、人脉很广,牡丹区公安局贾局长是他磕头兄弟,并且菏泽黑道大哥黄某也是他兄弟,黑白两道都走的开,没人敢动他。樊建设、刘彪通过欺骗李艳清、吴连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拒不支付股权转让款,后又强行占有李、吴的企业,导致投入的上千万的资产被他们非法占有,他们的行为明显违法。

黑恶势力不仅危害社会治安,也成为一种"经济毒瘤"。在这李艳清、吴连江辛辛苦苦一年多的维权过程中,高新区相关部门领导在接到当事人多次反映、事实证据确凿情况下,不但不帮助招商企业协调尽快解决问题,反而欺上瞒下,颠倒黑白,被樊建设等恶势力拉拢成为其保护伞,不但使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反而私自改变企业土地使用性质,在没有规划许可的情况下,把车间改造成游泳馆,把办公室改造为拉拢腐蚀干部的逍遥宫,致使问题更难解决,而樊建设、刘彪又通过关系干扰法院,致使法院不能公正处理此案。法院以被告方还有支付意愿而枉顾被告人至今不支付一分股权转让金的事实,且被告方想以他们认同的价格而不是以原合同价格1600万支付转让金才有支付意愿作为主要依据和在非法强占企业期间有投入为由,驳回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讼诉请求,并且要求李艳清、吴连江支付诉讼费及保全费十几万元。菏泽成明医药包装有限公司的问题在其保护伞的保护下不但没有合理解决,反而连带致使他们投资的青州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濒临破产,导致当事人已走投无路,在郓城法院的初审起诉费也是在朋友的帮助下才凑齐的,而现在他们已经再也凑不齐上诉费,已经不能通过正常方式维护他们的权益。在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今天,在法治建设日臻完善的当下,高新区有关部门因为"睁眼瞎"、"不作为"导致企业被破产,甚至因为判决不公,与社会、经济和法治的时代要求明显相悖而行,值得引起各界反思和警惕。

当地警方和政府都应对公众有一个清楚的交代。因为这关系到法治公正与公众安全感。官方若任"以虚假合同、以恶势力强占企业上千万元资产"事件不了了之,岂不严重影响公信?今后公众对治安问题、对当地政府的信心也会打折扣。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央财经领导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杨伟民强调,要完善民营企业的产权保护制度,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公开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现实中,很多黑恶势力都是在"没人管"的情况下做大的,并且,很多严重的黑恶势力犯罪活动背后,都少不了"保护伞"的问题。再就是,一些地方的警方选择性执法,令公众严重不满。如此,"强占合法企业资产达上千万元",就不只关系到一个地区招商引资环境的问题,更关系到地方法治生态、治安管理及公众安全感。如果政府招商引资请来的投资商遭遇"黑恶势力"都没人管,普通市民报警会是什么情况,恐怕也堪忧。

无论把这些犯罪团伙称作黑恶势力还是黑社会性质组织,他们都离不开一个黑字,因为他们用极其残忍野蛮的手段,取代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商业竞争关系,把市场经济变成了原始的强取豪夺。从一起起案例里,我们可以发现,每个黑恶势力之所以能这么黑,两个基本条件必需具备。一是强占垄断某些资源,有利益可图,才能聚集不法分子,为虎作伥;二是头上保护伞,每个黑恶势力的扩张都伴随着罪恶,劣迹斑斑,如果没有保护伞,任何黑恶势力都不可能滋生繁衍。但凡有像樊建设、刘彪等恶势力及保护伞的存在,又有多少人愿意到菏泽去投资。对我们来说,扫清黑恶势力不仅仅意味着铲除犯罪团伙,抓到黑老大,而且还需要在社会环境上,不给黑恶势力留下生存空间。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所长银温泉表示,民营经济是推动中国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遍布国民经济各个行业。"40年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若没有民营经济支撑,则无法想象。"

受害人李艳清、吴连江请求菏泽市高新区依法对樊建设、刘彪、范建金、晁阳等一伙黑恶势力依法予以取缔,从严惩处,严厉打击阻碍企业经济发展,扰乱社会秩序,干扰企业生产、发展的黑恶势力,挽回企业损失,同时请求解除与樊建设于2017年11月3日签订无效的《菏泽成明医药包装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返还菏泽成明医药包装有限公司80%的股权,并将上述股权变更登记至原李艳清、吴连江名下;并由樊建设等人承担法庭的诉讼费用,确保政府招商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市人民政府下达的保增长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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